2007年3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必须有人为惊人公款浪费负责
代表委员“会诊”行政奢侈之症
孙承斌 张景勇 吴晶晶

  “要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讲话切中时弊,字字千钧,引起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的强烈共鸣。

  行政浪费触目惊心
  “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增长23倍,而同期GDP增长了14.6倍。”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用数据表明了快速增长的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确实令人担忧,“而这种超常规增长与政府浪费现象有关。”全国人大代表蒋福弟认为,企业讲成本,政府也必须讲成本。冯培恩委员为我们列举出的是一个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和事例:
  ——公务用车浪费:我国目前有公车数百万辆,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三分之一,且党政机关部门公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成倍高出社会轿车的运输成本。
  ——公款吃喝浪费:近20年来中央下发了数十个旨在遏制公款吃喝的文件,但收效并不显著,粗略统计每年公款吃喝的费用达上千亿元。
  ——公费出国旅游:近年来官员出国考察和培训热在各地持续升温,不必要的出国甚至变相的公费旅游屡禁不止,公费出国一年耗资数以千亿计。
  ——“政绩工程”和办公楼建设浪费:一些政府举巨债打造超豪华大广场、大剧院、大体育馆、高尔夫球场及大学城等标志性工程。有关部门披露,我国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政绩工程”。我国各级政府的办公楼也愈来愈气派,甚至一些欠发达地区政府也盖起一座座豪华建筑,例如,我国中部一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年财政预算不足1亿元,有的部门却建起了耗资1000多万元的办公楼。

  行政浪费之症“病因”何在
  冯培恩、郑健龄、张健等多位代表委员仔细分析了奢侈之症存在的种种原因。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低,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缺少公众参与。政府机构控制着80%的公共管理信息,社会掌握的政务信息不超过20%。政府官员掌控着公共资源的定价和配置权,缺乏公众利益表达和参与决策的完善机制。
  二是缺乏规范和监督管理。对官员的监督在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较低的条件下,容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监督“死角”。
  三是产权主体和责任主体缺位。我国公共财产归全民所有,由于全民行使所有权的成本过高,造成了实际上所有者的缺位,会出现“有人上树摘果,无人浇水施肥”的局面;我国又没有把节省和保护公共资源的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主体缺位,会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
  四是预算约束软化和预算外资金大量存在。按照法律规定,政府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无权任意改变,但事实上政府部门不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的情况屡见不鲜,预算执行的弹性化和易变通特点为政府官员大手大脚地花钱提供了便利。同时,地方政府普遍存在大量预算外资金,容易导致更多的浪费行为。
  还有,对行政成本的考核不够重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看经济发展指标,而不计行政成本,这种考核方式使政府官员失去了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

  “必须有人对行政浪费负责”
  “必须有人对政府浪费负责。要把行政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把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冯培恩委员和郑健龄委员都明确提出了这一点。
  郑健龄委员说,对违反规则和规定的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一经查实要坚决追究,并要承担应有责任。
  冯培恩委员还提出,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加快透明政府建设,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接受全体纳税人监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促进公共财政决策的民主化,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都能得到有效表达和充分尊重;建议制定反浪费法,使惩治公共资源浪费有法可依,进而使公共资源浪费无立足之地。
  “建设节约型政府,不仅要算经济账,作风也必须转变。”蒋福弟代表说。